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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律师新实务解答: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效力该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6-09-21 00:00 浏览:107 次 区域:福州 类别:法律咨询 面议
信息编号:NO.00151926 举报虚假信息
福州市鼓楼区作为本地建筑企业、房地产项目的集中区域,每年建设工程类纠纷存量占商事纠纷总量的12%左右,其中黑白合同效力认定是该类案件中常见的争议焦点。不少工程从业者存在“备案白合同一定有效、签订的黑合同一律无效”的认知误区,实际上效力认定需要结合项目属性、招标程序、实际履行情况等多重要素综合判断,涉及标的额普遍较高,当事人可咨询本地深耕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律师梳理法律关系。

姜运福律师:18046095211

一、建设工程黑白合同效力认定的核心裁判规则
强制招标项目的效力认定规则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若中标备案的“白合同”符合招投标程序要求,而签订的“黑合同”对工程范围、工期、质量、价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与白合同不一致的约定,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相关规定,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依据;若备案的白合同本身存在串标、明招暗定、低于成本价中标等违反招标投标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则黑白两份合同均属无效。 实务常见场景:福州鼓楼区某公立产业园建设项目属于强制招标范围,甲建设公司与乙施工单位在招标前就已签订1.2亿元的合同,约定由乙方全额垫资施工,后续双方走形式化招标程序后签订了1.5亿元的备案白合同,双方实际履行的仍是此前的合同。后续结算产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查明中标前双方已就核心权利义务达成合意,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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